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3篇(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10-12 15:27:11 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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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3篇(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责任书)

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1

  IDC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凡通过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数据中心(以下称IDC中心)接入的的虚拟主机和主机托管责任单位必须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得利用IDC中心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IDC中心发布、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宣扬色情暴力等违反宪法和法律的信息,不得利用IDC中心互联网络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严令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发现上述违法有害信息,责任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信息扩散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并自愿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四、责任单位如果将主机提供给其他企业发布信息,必须有相应的手段保证企业提供的信息不存在以上违法的有害信息,一旦发现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信息扩散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责任单位不得利用IDC中心发布淫秽色情网站,一经发现,核实后24小时内将无条件关闭相关责任单位的接入通道。

  六、违反上述规定,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关闭相关信责任单位接入通道;并配合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此责任书由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保管。

  责 任 人:

  日期:

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2

  附录:

  信息源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信息源责任单位接入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彩信网关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二、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彩信网关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

  动。

  三、不得利用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或短/彩信网关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

  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

  四、信息源责任单位须对其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源责任单位的系统应保证可

  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发布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发布和传播有害信息,不得以手机作为媒体散发传播违法、不健康、反动等信息,不得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2、“九不准”:即信息产业部《关于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电【2007】

  231号)定义的九不准信息标准:①政治性新闻信息;②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③泄漏国家机密的信息;④与国家现行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抵触的信息;⑤涉及色情淫秽的信息;⑥涉及封建迷信的信息;⑦开办赌博的信息;⑧内容虚假或已失效的信息;⑨有损社会公德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3、“五大类”:即公安部(公通字【2005】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①假冒银行或

  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②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③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④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⑤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

  4、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信息源责任单位在使用互联网业务时,应遵守因特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未经接收方允许的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短信、垃圾彩信等。

  六、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

  七、信息源责任单位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并定期对其系统进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八、信息源责任单位应承担如下责任: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因特网的法规和规

  定;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九、对出现来源自用户的互联网攻击,中国移动将通知用户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中国移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

  十、信息源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中国移动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

  十一、信息源责任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十二、信息源责任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管理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

  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三、若违反上述规定,产品或解决方案提供方、中国移动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追究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四、此责任书经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签署后生效。

  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

(签字、盖章)

  责任人:年月日 日期:

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3

  入网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公司作为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的增值业务服务商接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的移动通信网的相关业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短消息网关、WAP网关、JAVA/BREW下载服务器、定位业务服务器等)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从事危害国家

  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不得利用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 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保证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

  与稳定性,不对中国电信移动通信网、中国电信互联网或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 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建立完善的内容管理审核

  制度,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及时处理各种隐患。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加强从事信息管理人员的教育检查工作,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中国电信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情

  节严重者中止合作业务。我公司愿意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

  签字(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