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工作方案范文3篇 工作方案 范文

时间:2023-01-06 04:01:00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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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工作方案范文3篇 工作方案 范文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自治区党委决定,由自治区纪委牵头,从今年3月到7月,在全区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全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做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4. 检查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以及自治区纪委纠正“四风”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 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 是否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 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 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规定,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 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键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 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整改意见、学习贯彻《若干准则》《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 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行政部门保密度,职能技术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化常年强制免疫与综合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通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全面落实畜禽集中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病普查、防疫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等措施,确保畜禽应免尽免和防疫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一)家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仔猪副伤寒等常规疫苗免疫率达到95%以上。

  (二)免疫牲畜标识佩戴率、免疫畜禽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畜禽疫病普查,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

  三、时间安排

  20xx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时间安排为:

  3月1日—10日为宣传发动及防疫物资准备阶段;

  3月11日—3月15日完成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疫苗的免疫接种;

  3月16日—4月5日完成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

  4月6日—4月20日完成狂犬病、猪链球菌、猪副伤寒、猪丹肺、禽出败、布病、炭疽病和鸭瘟等常规疫苗的接种任务;

  4月21日—4月30日完成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强化免疫(二次免疫);同时完成自查补免迎接市局检查。

  四、工作内容

  以强制免疫为重点,加强综合防控,全面落实以下方面工作措施:

  (一)狠抓季节性强制免疫,规范免疫操作,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所有应免畜禽实施拉网式集中免疫,应免尽免,不留死角。确保辖区各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

  (二)狠抓免疫标识和防疫档案的管理:要求各行政村防疫员必须认真做好免疫登记,并配挂牲畜二维码耳标,经宣传解释仍拒绝免疫和坚持自行免疫的场户,一律签订责任卡,实行风险责任自负,并请村组干部现场签字鉴证。加强防疫档案管理,确保标识,档案管理信息对应,对散养户和规模场防疫档案分类指导,分别统一制定使用规模场和散养户防疫档案,做到散养户一村一档,由动物防疫站统一保存管理。规模场一场一档,由扶术负责人指导规模场规范填写,妥善保管。镇动物防疫站统一进行信息统计和备案管理。

  (三)狠抓消毒灭源和疫情普查。要求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场进行统一有效消毒,防疫人员进出养殖场(户)免疫操作各环节相关器械,要严格彻底消毒,防止带菌(毒)操作,定期消毒减少面源污染。

  各单位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在实行预防为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控制和扑灭,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尽早安排,精心部署,确保实效。

  (二)落实责任。对各行政村防疫员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春季综合防控和常年免疫等防疫责任落实到人到位到岗,将防疫人员待遇与防疫密度、防疫质量挂钩。

  (三)强化督查。镇动物防疫站要进一步完善养殖环节防疫监督机制,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并建立健全监管记录。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村、社区、农户、养殖规模场督查综合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免疫质量,及时查漏补缺。春防结束后镇动物防疫站将组织全镇防疫员对本次防疫工作进行交叉检查,进行工作评比,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查找原因,及时纠正,确保免疫质量。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3

  为保证我区市场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用包装材料质量抽验程序》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年市药品、医疗器械和药包材质量抽验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药品质量监控的实际情况,特拟定区年度药品质量抽验实施方案,计划如下:

  一、抽验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今年重点加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薄弱环节和重点品种抽样的针对性,切实提高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隐患的能力,充分体现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目标和效能。

  二、抽验总数和对象:

  (一)全年计划药品监督抽验数为500件,抽验对象为区内饮片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以及零售药店,其中420件按比例落实到具体单位,另外预留80件作为机动。

  (二)药品生产企业(包括原辅料)的日常监督抽验由市局和分局按《年本市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抽验计划》(另行下达)组织实施。

  (三)专项、评价抽验根据需要由市局安排另行组织。

  (四)xx年度发生过药品质量问题的单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

  三、重点抽验品种:

  根据国家局要求和本市监管实际与药品的特点,对以下产品重点进行抽验:

  (一)近两年转制、法人变更和主要管理层人员发生变化的药品批发企业的产品;

  (二)05版药典提高标准的品种;

  (三)高风险品种(注射剂、大输液、生物制品等);

  (四)近两年各级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企业的品种;

  (五)不良反应较多的产品;

  (六)本市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以及本区统一采购的品种;

  (七)降价幅度较大的品种和同种价格相差悬殊的低价药品。

  四、计划抽验监督比例:

  全年计划抽样构成比例:公立医疗机构151件,占36%;药品批发企业(含饮片生产企业)45件,占11%;零售药店104件,占25%;民办医疗机构100件,占24%,医保内设医疗机构20件,占5%;机动80件作为涉案抽样、专项抽样。

  药品抽验比例为:饮片:中成药:西药比例为:04:3.6(+0.5):6(+0.5)(医院制剂、饮片生产企业抽验不列入上述比例范围)

  五、抽验频度:

  (一)突出对药品的源头生产企业(包括原辅料)的抽验力度,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次;对其生产品种进行全覆盖抽验;

  (二)抓好药品批发企业以及2家饮片生产企业的抽验工作,每年每家不少于2次,覆盖率100%;

  (三)强化民办综合性医院、公立医院药房和经济药店的管理,全年每家2次抽验,覆盖率100%;

  (四)有效提高单体药房的监管,抽样覆盖率达100%,平均每家抽样2件;

  (五)适度加强区内大型企业医保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样工作,覆盖率35%,平均每家抽样3件;

  六、抽验方法:

  (一)由分局向被抽验单位发出《年度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书》;

  (二)抽验前,先由分局向被抽验单位发出《药品抽样指令单》;

  (三)分局执行任务的抽样人员按《药品抽样指令单》拟定的抽验日期、品种和件数,到被抽验单位进行抽样。(涉案、专项行动除外);

  (四)对被抽验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填写“药品抽样现场检查情况表”;

  (五)被抽验的检品输入抽样系统,然后送指定的药检所检验。

  七、抽验要求:

  (一)药品批发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每次抽样药品货值(按进货价计)不超过5000元;药品零售企业每次抽样药品货值(按进货价计)不超过1000元;

  (二)为有效确保本年度药品抽验工作任务高效、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分局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本年度的药品抽验工作,在药品抽验工作运行上达到“三性”即规范性、合法性、公正性。

  (三)检验结果无论是合格或不合格,均在接到报告书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送达被抽验单位(合格的为邮寄送达,不合格的直接送达),对从经营企业或使用单位抽样的本市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合格药品应负责送达生产企业;

  (四)为了体现抽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样相结合,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一旦发现有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行为存在,可采取对药品进行抽样的措施(作为非计划抽样);

  (五)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药品质量的“追踪溯源”工作,对药品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帮助和促进被抽样单位完善质量管理,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八、其他说明:

  药品依法监督抽验不收取费用,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结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质量公告形式公布,对涉嫌不合格药品的由我分局依法查处。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