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让协议书6篇(建筑工程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3-01-15 03:02:00 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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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转让协议书6篇(建筑工程转让协议书)

工程转让协议书1

  甲方(卖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住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挖掘机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挖掘机品牌:型号:机号: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三、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挖掘机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给予该承诺购买上述挖掘机。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挖掘机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甲方对出售的机械在 年月日之前的任何经济纠纷负有全部责任,且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应在 年月日前一次性将货款付至甲方账户。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七、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2

  转让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xx(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xx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xx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2、甲方拟将取得的上述在建工程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xx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b、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正式签署《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xx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xx)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工程转让款5%。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工程转让协议书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为加快某商贸城的进一步发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某商贸城项目的权利义务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转让标的(某商贸城项目)概况

  1.该项目原由某某镇人民政府和湖南省A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而后经各方协商,该项目法人变更为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由B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继续开发。

  2.该项目一期工程(除17、18栋及物管房只完成了桩基外)已按规划完成,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工程(除11栋外)均验收合格;二期工程也已作了大量的前期工作。

  3.该项目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证件基本齐全,已竣工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正在紧张办理之中,其中一部分已办妥。(详见附件一)

  4.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手续基本办妥,部分已兑现实施。

  5.该项目现在的物业管理由甲方负责。

  6.本项目房屋出售情况,售房价款支付情况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见附件二。

  7、该标的为项目的总体转让,也是该项目总体第二次转让,其内容和性质一致,即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一并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第二条转让标的涉及的权利义务转让方案

  1.甲方与B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承包建设及项目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经济结算关系仍由甲方负责(现已结清);

  2.甲方在建设某某商贸城过程中因该项目建设实施发生的债权、债务(含自然债务)由乙方负责(详见附件三)。

  3.甲方与房屋买受人及承租人等合同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尚未履行的债权债务由乙方继续履行,甲方不再承担履行义务,房屋办证及相关手续在标的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办理;

  4.甲方拥有的转让标的项下全部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相关转让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应该予以协助。

  5.该转让标的项目物业管理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1.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

  (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存量资产为基本依据,并估算投入成本,适当考虑双方利益。)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转让价款的首期款共计人民币万 元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剩余价款人民币万 元于年月日前付清。

  第四条余款担保方式

  乙方应对余款以方式提供担保,并另签担保合同。

  第五条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起十日内,甲方应将转让标的相关权属证书、

  工程技术资料清单、合同文书及本合同附件等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的过户和合同主体变更手续。转让标的自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转移至乙方。

  3、本合同项下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涉及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通知义务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将某某商贸城权利义务转让情况通知与甲方有权利义务关系的相对人(包括但不限于购房户、施工方等),并由合同相对人予以确认。

  第七条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在十日以内,应按迟延支付转让价款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迟延支付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转让标的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补充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可对本合同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转让方: 受让方:

  合同签订地:

工程转让协议书4

  甲方(发包方):

  乙方(原承包方):

  丙方(拟承包方):

  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订立承包协议书,约定由乙方承建社区建设项目,乙方指派、两人具体负责主体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现工程进度已达,乙方按约定已向实际施工人、拨付工程款元。现实际施工人、作为丙方代表愿承建该项目,为此甲、乙、丙三方就社区项目建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甲乙双方均同意由丙方承建社区建设项目工程,甲乙方解除原承包合同,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解除双方协议;甲、丙方签订承包合同,由丙方承担项目建设责任和作为承包方的其他合同义务;

  2、甲乙双方合同履行期间,丙方代表、即为工程实际施工人,工程购进材料、雇佣工人等具体事宜均由该二人负责,故甲乙丙三方均认可,甲丙方承包合同签订后,凡涉及该项目工程的工程质量、债权债务、维修管理、施工建设等均由丙方承担责任,项目建设期间(包括甲丙方合同签订前)发生的债务均由丙方承担;

  3、该协议签订后,乙方与、的原承包协议书终止,、作为丙方公司代表、实际施工人继续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关职责,向甲方负责;

  4、关于项目建设特殊债务的处理:由乙方公司代表以个人名义设定担保的,、的债务(即该项目建设中的钢筋款项)元,由丙方负责偿还,甲方负有监督履行的义务;如因此给乙方或乙方代表造成不利后果,甲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5、协议签订后,甲乙丙三方负有妥善处理工程交接及相关义务,如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本协议第4条的约定执行;

  6、本协议为甲乙丙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受法律约束,不得反悔;

  7、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对外环道路施工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项目转让施工工作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因施工时间紧张现将二十七标段西南环路边石安装工工作转让给乙方承担:

  1.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先支付预付款人民币四万元整(人民币:40000元整)。在施工开始时,第一车石材进场不付款,从第二车石材进场开始每次进场石材后均须付款;

  2.该项目运行中监理由乙方负责,项目部由甲方负责。

  3.变更款项双方对半。

  4.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扣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出现工程扣款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误工损失(两天以上时间)由甲方补偿。5.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伤亡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此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20XX年4月26日

工程转让协议书6

  甲方:刘劲松

  乙方:周正光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互同意,甲方自愿将云南省火电公司所承包的铁塔组立工程转让给乙方。

  一、 工程名称:500kV思通线新建工程Ⅱ-4铁塔组立工程

  二、 甲方承诺:

  1. 基础工程的账务除了扣押三个施工队总额不超过14万元的质保金(此款将来由佟宗华付清)外其它账务已经全部结清。

  2. 基础施工中的所有工人工资款已经全部结清。

  3. 甲方和佟宗华之间的利润分配已经结清,合作关系已经解除。

  三、 乙方承诺:

  甲方将此工程铁塔组立施工转让给乙方,今后组塔工程的盈亏、安全、进度、质量等一切事务均于甲方无任何关联。

  四、 铁塔组立工程款结算方式全权由周正光领取进帐,从双方签定本协议起,既生成法律效应。

  五、 此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刻生效,立即具备法律效应。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的补充条款与此协议一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