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承诺书3篇 质量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时间:2023-02-21 09:29:00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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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书3篇 质量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质量承诺书1

  我(单位)从事蜂蜜食品加工(分装)活动,为保证所生产的食品质量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要求,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2.蜂蜜产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避免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以及防止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

  3.生产蜂蜜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是要有自身的蜜源基地;二是要与提供蜜源的供应商或蜂农逐级签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索取保存进货凭证,所有原料供应商和蜂农相关资质以及信息情况报当地食药监部门。三是要对蜂蜜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进行批批检验,确保原料无毒无害、质量安全方可投入生产蜂蜜。采购的每批原料都必须留样。四是对原料供应商、蜂农逐级进行有毒有害蜂蜜识别等养殖技术培训。

  4.从事蜂蜜产品加工(分装)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建立岗位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考核。

  6.保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清洁、安全,对食品无污染。

  7.蜂蜜产品出厂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蜂蜜产品不出厂,不销售。每批产品灌装前必须做动物实验,确认无毒无害后灌装。。

  8.蜂蜜产品出厂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加印(贴)食品产品信息标签标识。

  9.保证不采集、收购和销售6-8月采收的蜂蜜。

  l0.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品质量安全抽检,对生产和管理工作不断进行改进。

  如发生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承诺,本单位及我个人愿承担法律范围内的一切责任。

质量承诺书2

  我公司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上级相关规定,特向畜牧局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xxx

  负责人(签字):

质量承诺书3

北京铁路局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

  我单位承建的工程(线km+m~km+m范围内)将于年月日开(复)工,为认真贯彻北京铁路局关于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铁道部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营业线施工安全监控有关规定的通知》服从并配合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我单位郑重承诺:

  1、施工计划管理:

  按规定提报施工月计划,施工计划申请表、施工方案、安全及配合协议、安全抵押金缴存凭证等资料齐全、规范;否则,立即整改,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份材料。

  严格按照路局批复施工计划实施,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施工,不降低施工等级;否则,立即停工整顿,自愿接受处罚5000元/次,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按规定传报《施工监护通知单》,认真执行施工监护及检查登记制度,否则,自愿接受处罚200元/人/次。

  2、参建人员安全培训:

  所有参与临近营业线施工人员必须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试卷备案;否则,立即将不合格人员清除出场,自愿接受处罚200元/人/次。

  3、施工防护:

  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按施工方案和相关规定进行防护,配备驻站防护员、现场防护员,必要时设置中间联络员,防护员各项工作符合北京铁路局文件规定,确保联络畅通;否则,立即停工整顿,并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人/次,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4、现场盯控:

  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按规定配备副经理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施工安全;否则,立即停工整顿,并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次,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5、大型施工机械管理:

  所有营业线、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及时报验,并申请办理“两证一卡”,未经报验的机械设备不得进场施工;否则,立即清理出场,并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台/次。

  按规定级别、频次对临近营业线施工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并在巡检登记卡上进行签认;否则自愿接受处罚200元/次。

  认真执行“一机一人”监护制度,列车通过时停止机械作业;否则,自愿接受处罚200元/次。

  6、安全风险管理:

  贯彻落实安全风险管理制度,每月开展安全风险研判,制定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在现场进行安全风险项点公示,对较大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否则,自愿接受处罚500元/次。

  7、重大危险源管理:

  按北京铁路局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执行,开工前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专项方案并严格执行;否则,立即停工整改,直至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8、安全专项检查:

  积极配合北京铁路局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认真落实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各项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总结等汇报材料。上报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高的,自愿接受处罚500元/次;

  9、受牌管理

  红牌:受北京铁路局机关处室或安全监察部门填发红牌、指令书,立即停工整顿,自愿接受处罚50000元/次;整改情况经发牌人和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黄牌:一个自然月内受北京铁路局机关处室或安全监察部门填发一张(含)黄牌,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接受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的停工处理;受两张(含)以上黄牌,立即停工整顿,自愿接受处罚5000元/张,整改情况经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白牌:受北京铁路局机关处室或安全监察部门填发白牌,按要求进行整改,自愿接受处罚1000元/张。

  10、本《承诺书》签字盖章即生效,有效期至20××年12月31日。

  本《承诺书》一式肆份,施工单位、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各执贰份。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项目经理)

  ____年____月____日